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桂教职成〔2023〕23号)精神,我校拟开展2023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 ,以及《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动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前沿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原则
1.注重内容创新。申报项目应把握国内外理论前沿,体现当前职业教育政策新精神和新要求,具有创新性,能够引领我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2.注重研究成效。理论研究要有新突破,回应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工作,引领和推动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出成果,有效解决当前我区职业教育难点、瓶颈问题,能够进一步推广成果实践应用。
3.注重研究能力。申报项目要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研究基础、研究团队、研究保障等基本条件。
三、申报名额
参照上级申报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申报5项。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备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结构,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申报项目数量限定。项目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可申报1项(主持研究以往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作为项目参与人可申报不超过2项(不计参与以往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
(三)不得申报或不予立项的情况。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研究内容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得申报。原则上研究内容单一、受益面窄、创新不足或与教改无关的项目均不予立项。
(四)鼓励多单位合作。鼓励跨学校、跨部门、跨行业、跨专业联合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须以申报单位名义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不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请各申报人于2023年6月11日前将《2023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和《2022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xzykjc@163.com),文件按照“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2226028。
附件:桂教职成〔2023〕2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及附件
科技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