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2号)精神,我校即日起开展该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20 年以来(含2020 年)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含教育信息化专项等);2019 年以前(含2019 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及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不再统一安排结题。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工作要求
(一)结题材料包括研究总报告、经费决算表,及各种形式的项目支撑成果;
(二)结题材料主要通过广西高校科研管理系统开展(https://keyanyun.myclub2.com/),要求所有结题材料在4月19日前完成提交,逾期自负。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电话2226028.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