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41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6号)和我校《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文件规定,现对张友同学转专业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转入学院 |
拟转入专业 |
原学院 |
原专业 |
20210102089 |
张友 |
男 |
数字艺术学院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北斗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3月28日起至4月1日)。其转专业申请材料存放在学校教务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04办公室)。如对张友同学转专业申请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2206252
教务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