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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支部,校属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2〕16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大、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

二、内容要求

本次展览以“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提倡书写或篆刻与此相关的诗词、楹联、文赋等;亦可紧扣展览主题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非自撰内容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并附作品释文。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三、形式要求

(一)书法作品尺寸在6尺整张以内,且不得小于4尺对开,一律为竖式,毛笔书写,书体不限。

(二)篆刻作品只收印屏(附释文),不少于八方印,且至少要有两方印章边款,尺寸统一为四尺对开条幅。

(三)所有作品请勿托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四、征稿时间

投稿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五、评审安排

(一)评审分组。

1.教工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职工)。

2.学生组

(1)大学组(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2)中学组(高中、初中、中职、中专、技工学校)

(3)小学组

(二)评审办法。

1.教师作品不评奖,只评出入展作品和入选作品。入展60件,入选若干件。

2.学生作品优秀奖30 件(大、中、小学每组10件)直接入展,另入展180件(每组60 件),入选若干件。

3.评审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以及篆法、草法加强审查。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评选优秀作品的条件。

4.视情况对获奖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严查代笔和抄袭。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取消获奖及入展资格,同时将抽查结果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

5.入展或入选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所有权归承办单位处置。

六、展览安排

本次展览择期在广西大学举行,并出版作品集。

七、作品报送

请我校报名参展人员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作品按照通知相关要求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1109办公室),由党委宣传部汇总后报送,亦可个人单独投稿。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郭昱轩,0771—5891059。

 

附件:1.桂教体卫艺〔2022〕1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的通知;2.“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推荐作品汇总表、“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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