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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QQ群、微信群等互联网工作群组登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按照《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工作群组管理办法》,现对全校范围内的各类QQ群、微信群等互联网工作群组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集中登记备案时间

2022年11月7日-11日

二、登记备案范围及责任划分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所有在用的各类QQ群、微信群(企业微信群)等互联网工作群组,要集中统一登记备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群主和群组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做好梳理和登记备案工作。认真填写《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工作群组登记表》,纸质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zyxcb2022@163.com。

2.QQ群、微信群等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集中登记备案时间结束后,新开通的各类QQ群、微信群等互联网工作群组有变更的,在开通或变更10个工作日内填写登记表进行备案。

3.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和群管理员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决不允许群成员利用群发布不当言论、传播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确保不出现任何失职失责情形。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侯蕾,0771-2226005。

 

附件: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工作群组登记表

 

 

中共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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