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经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决议。同意对李董等3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结果如下:
1.李董未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两周以上不参加教学活动。经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按规定返校,未果。该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八款之规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2.龙俊熙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两周未来校报到注册,经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按规定返校报到注册,未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3.彭明伟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96学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5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处反馈。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71-2226001,办公地点:行政楼202办公室。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班级 |
通知家长及缴费情况 |
应予退学事由 |
1 |
李董 |
男 |
20220102042 |
北斗学院 |
2022级物联网应用技术1班 |
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该生未欠费 |
未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两周以上不参加教学活动。经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按规定返校,未果。该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八款之规定,作退学处理。 |
2 |
龙俊熙 |
男 |
20220109070 |
北斗学院 |
2022级工业机器人技术2班 |
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该生未欠费 |
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作退学处理 |
3 |
彭明伟 |
男 |
20210305079 |
数字艺术学院 |
2021级室内艺术设计3班 |
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该生欠费8500 |
学生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96学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退学处理。 |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