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升国旗活动对坚定理想信念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教育作用,激励学生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一上午7:50
地点:体育场
如遇重大节日,根据实际情况举行重大节日升国旗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一)学工处、团委、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广信职院全体学生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要提前向学生工作处请假。
三、活动内容
(一)升国旗唱国歌。升国旗时,全体教师学生要着装整洁、站姿端正,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精神饱满,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节奏适当,有仪式感和庄重感。
(二)国旗下讲话。围绕坚定社会主义道路、深化爱国主义、根植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开展理想信念、思想政治、家国情怀教育,树立国旗在心中,奋斗在当代的意识,展现教师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从加强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浓厚爱国主义精神的高度,重视升国旗活动,并严格落实相关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活动相关工作职责。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教辅人员参加升国旗活动;辅导员及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参加升国旗活动;国旗护卫队执行升国旗任务。
(三)加强学习宣贯。各二级学院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活动,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重要意义并自觉遵守。